公告日期 | 105/04/21 18:48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福建省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 | ||||||
內容報導 | 一、依據教育局105年4月21日桃教小字第1050030164號函轉福建省連江縣政府105年4月19日連教學字第1050016080號函辦理。 二、該縣轉任、介聘年限及超額情形及規定如下: (一)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二)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民中小學(國小部)105學年度因少子化情形嚴重,預估減班致教師超額。另,里國民小學預訂107學年度進行資源整併計畫,將產生教師超額情形。 (三)依據離島建設條例12-1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 |
臨事是替別人想,論人先要想自己 。 [645*4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