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5/05/24 12:14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50006022號函,有關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申請延長病假前所請事假期間得否視同「病假」,並由學校核支代課鐘點費疑義一案。 | ||||||
內容報導 | 主旨: 轉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50006022號函,有關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申請延長病假前所請事假期間得否視同「病假」,並由學校核支代課鐘點費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5000602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供。 | ||||||
附件-1 | 380070700Y0000000_0039258A00_ATTCH2.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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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德,需謹於至微之事。 ---聖哲之語 [41*4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