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5/12/28 10:09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召集,可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案 | ||||||
內容報導 | 主旨:函轉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召集,可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50347號函暨國防部105年12月14日國資人力字第105000461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2份。 | ||||||
附件-1 | 380070700Y0000000_1050103283_Attach01.pdf | ||||||
附件-2 | 380070700Y0000000_1050103283_Attach02.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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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人是非,傷人傷己。 [632*4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