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6/02/14 12:41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 ||||||
內容報導 | 主旨: 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6年1月26日陸法字第105040101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
附件-1 | 380070700Y0000000_1060024295_Attach0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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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做到三不靠:不靠權力、不靠地位、不靠金錢。 [525*4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