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6/06/23 14:09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106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以106年6月16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8723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 | ||||||
內容報導 | 主旨:轉知106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以106年6月16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8723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6年6月16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893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
附件-1 | 380070700Y0000000_1060143191_Attach01.pdf | ||||||
附件-2 | 380070700Y0000000_1060143191_Attach02.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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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有完美,幸福也沒有一百分。知道自己沒有能力一次擁有那麼多,也沒有權利要求那麼多,是一種成熟。否則,不但苦了自己,也為難了對方。 [190*4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