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7/01/08 13:21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函轉行政院核定107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 | ||||||
內容報導 | 主旨:函轉行政院核定107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行政院106年12月28日院授發力字第10611025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你不能和一個握緊的拳頭握手。 ---印地拉•甘地 [343*4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