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8/01/23 14:39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教育部函以,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 | ||||||
內容報導 | 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以,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規定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05209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供參。 | ||||||
附件-1 | 1080123.1c.pdf | ||||||
附件-2 | 1080123.2.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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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是生命的動力。 ---托爾斯泰 [339*4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