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8/05/08 08:47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苗桂蓉 | 輔導室 | 特教組長 |
消息摘要 | 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新生暨插班生鑑定二次招生簡章 | ||||||
內容報導 |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福豐國中108年4月24日福國輔字第1080003166號函辦理。 二、考試科目 1.術科測驗 項目:專長樂器、聽寫理視唱 2. 組別及專長樂器 吹管組:笛子、笙、嗩吶 拉弦組:二胡、中胡、高胡 彈撥組:揚琴、古箏、柳葉琴、琵琶、中阮、大阮 打擊組:木琴 低音組:大提琴、低音提琴 直笛組:直笛 聲樂組:聲樂 其他西洋樂器組:其他西洋樂器 鋼琴組:鋼琴 3.考試內容 自選曲一首 備註: (1) 入學後需由學校依測驗表現及參考專長樂器考科,按國樂編制輔導學生主修國樂器。 (2) 學生入後,需以國樂器為主修,鋼琴副修。 三、簡章請參閱附件。 | ||||||
附件-1 | 福豐二招簡章.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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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就是福,有願就是力,自造福田,自得福緣。 [325*4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