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08/05/08 08:47 訊息類別 一般 發佈人 苗桂蓉 輔導室 特教組長
消息摘要 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新生暨插班生鑑定二次招生簡章
內容報導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福豐國中108年4月24日福國輔字第1080003166號函辦理。

二、考試科目
1.術科測驗 項目:專長樂器、聽寫理視唱
2. 組別及專長樂器
吹管組:笛子、笙、嗩吶
拉弦組:二胡、中胡、高胡
彈撥組:揚琴、古箏、柳葉琴、琵琶、中阮、大阮
打擊組:木琴
低音組:大提琴、低音提琴
直笛組:直笛
聲樂組:聲樂
其他西洋樂器組:其他西洋樂器
鋼琴組:鋼琴
3.考試內容
自選曲一首
備註:
(1) 入學後需由學校依測驗表現及參考專長樂器考科,按國樂編制輔導學生主修國樂器。
(2) 學生入後,需以國樂器為主修,鋼琴副修。

三、簡章請參閱附件。
附件-1福豐二招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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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就是福,有願就是力,自造福田,自得福緣。 [325*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