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08/05/30 08:30
訊息類別
一般
發佈人
邱淑貞
人事室
人事主任
消息摘要
修正「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內容報導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一份。
附件-1
1080530.docx
不分貧富貴賤、男女老幼,每人每天都有二十四小時;我們不可能在今天預借明天的時間。 [21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