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9/01/06 13:22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
內容報導 |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一份。 | ||||||
附件-1 | 1090106.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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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自己做的到和不做的到,其實只在一念之間。 [709*4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