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9/02/21 08:30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淑貞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有關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一案 | ||||||
內容報導 | 主旨:有關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16208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
附件-1 | 1090221c.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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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閒暇為所有財富中最美好的財富。 ---蘇格拉底 [386*4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