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10/01/06 14:30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王舒屏 | 訓導處 | 訓育組長 |
消息摘要 | 公告-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模範生遴選實施計畫 | ||||||
內容報導 | 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模範生遴選實施計畫 壹、 實施依據 依據本校109學年度人權、法治、品德及公民教育實踐工作重點辦理。 貳、 實施目的 本校為表揚品學兼優學生,以為全校楷模,藉收見賢思齊之效,並達培育學生朝向「有效學習、多元創新、全人教育」之學校願景邁進。 參、 實施方式 一、選拔條件: (一)區模範生及校模範生: 以班級為單位,班級內每位學生皆具候選資格,惟各年段(低、中、高年級)同一人以當選區模範生或校模範生一次為原則,另本學期轉入者、或缺席兩週以上者請將機會讓予別人。 (二)市模範生: 六年級各班,每班選拔1位市模範生,班級每位學生(含曾經當選校模範生及市模範生者)皆有候選資格。 二、選拔標準:分「好品德表現」及「成績表現」兩項,向度如下: (一) 好品德表現: 1、符合本校訂定之品德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欣賞、尊重、孝順、感恩、勤儉、正義、禮節、合作、關懷及謙恭)二項以上,且經同學推薦有具體事實者。 2.具備下列良好的品德: (1)有誠信:不說謊、不作弊、不偷竊;說到做到,有始有終;認為對的事就去做,即使它很困難。 (2)負責任:做好自己該做的事,不要讓別人幫你收拾爛攤子;要對自己的作為負責,不要找藉口或怪罪別人;三思而後行,要想到行為的後果。 (3)知尊重:對待別人要將心比心、謙恭有禮;別人講話要仔細聆聽;不辱罵或嘲笑別人;不欺負或找別人麻煩。 (4)能關懷:待人寬大厚道;對別人的感受敏銳;想到自己的作為將會如何影響別人。 (5)願助人:主動關懷、具適當的熱心並願意提供協助給需要幫助的人或曾參與社會機構之服務工作者。 (6)肯合作:願意與人討論、 分享自己的想法;不會自以為是,自作主張。 (7)知孝順:能孝順父母;主動做家事;體貼父母的心意。 (8)敬師長:尊敬師長;遵守校規;恪遵學生本分。 (9)愛同學:能扶持及幫助同學;主動關心同學的生活及學業。 (二)成績表現: 原則上國小上兩學期學習領域成績得列甲等以上;一年級新生請參閱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 三、選拔方式:分市模範生代表、區模範生代表、校模範生代表三項,於第一學期末進行選拔。 (一)市模範生代表(六年級每班乙名,含朝陽班)。 (二)區模範生代表(每班乙名,含朝陽班)。 (三)校模範生代表(每班乙名,含朝陽班及幼兒園)。 (四)師生共同擬定評選指標後將候選條件詳列(如附件一),推薦合於指標的人選(可選多人),各班自行依上述方式進行選拔,最後統計全班情形,由條件最佳者當選(即具備最多條件者)。 肆、 選拔程序: 一、由學務處在建國網頁最新消息處公告各班模範生選拔實施要點、選拔紀錄表(附件一)、模範生簡介(附件二)。 二、請依照上述實施方式第二點之方式進行選拔,將選拔結果紀錄於統計表(附件一)中,統計表自行留存備查。 三、模範生產生後,請導師將附件二資料(六年級每班交市、區、校模範生共3份;一至五年級每班交區、校模範生共2份;幼兒園每班交校模範生1份)填妥後於1月18日(一)下班前e-mail至訓育組信箱ta060483@mail.jkes.tyc.edu.tw。 伍、 獎勵方式: 一、預定今年3月24日(三),於朝會時間舉辦模範生表揚大會。 二、當選者除公開表揚外,請校長與之合照留念,預定1月19日(二)上午拍照,如有調整另行通知,並將當選者之優良事蹟公布於川堂,以資鼓勵。 | ||||||
附件-1 | 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模範生遴選實施計畫.pdf | ||||||
附件-2 | 附件一_建國國小109學年度模範生選拔紀錄表.docx | ||||||
附件-3 | 附件二_建國國小O年O班O模範生簡介.docx | ||||||
補充說明 | 若無法閱讀pdf,請安裝PDF閱讀器 |
真實便是美。 [511*4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