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10/04/26 16:49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楊智惠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公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留職停薪借調至財團法人之年資,於回任教職到職支薪後,得否選擇僅就部分借調年資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一案。 | ||||||
內容報導 | 詳如附件。 | ||||||
附件-1 | 376735100E_1100035366_print.pdf | ||||||
附件-2 | 376735100E_1100035366_ATTACH1.pdf | ||||||
補充說明 | 若無法閱讀pdf,請安裝PDF閱讀器 |
最豐滿最好之稻穗,便最貼近地面。 ---梭諾爾之 [562*4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