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11/07/18 18:02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呂玉琦 | 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消息摘要 | 「112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原訂徵件期限111年10月31日延長至同年11月10日止 | ||||||
內容報導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12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2520號函辦理。 二、 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 請各機關(構)、幼兒園、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的團體,踴躍推薦具下列事蹟的個人或團體: (一)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 本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陳書璿小姐,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2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請註明『112年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五、 詳細資訊可參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專網(https://nlaward.moe.edu.tw/)。 |
不尊重時間就是不尊重人生。 ---武者小路實篤 [223*4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