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11/08/30 13:09 訊息類別 一般 發佈人 黃瑋潔 輔導室 特教組長
消息摘要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
內容報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1367號函辦理。

二、 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先予敘明。

三、 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衛福部社家署製作宣導海報,電子檔案已公布於該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網(網址: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
相關網址https://dpws.sfaa.gov.tw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久十久的努力。 [721*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