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11/09/15 11:33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孫道庸 | 輔導室 | 資料組長 |
消息摘要 | 111學年度學習扶助_公益教材申請 | ||||||
內容報導 | 主旨: 有關本市國111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子計畫三「公益教材申請計畫」-第1學期教材申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習扶助整體行政 計畫辦理。 二、 旨揭案件說明如下: (一) 申請教材教師資格 1、 當期通過開班審核之授課教師,可申請博幼或永齡教 材。 2、 申請博幼教材之教師,需完成8或18小時研習時數或認 證。 3、 申請永齡教材之教師,需完成永齡課程研習29小時認證。 (二) 申請資格及流程 1、 已完成當期開班核定。 2、 公益教材補助申請頁面填報,教師資格及開班學生人 數, 例如:5年級數學班6位學生,可申請5年級或下修4年級教材6本(擇一,總數不得超過6本,不含習作),教師1本(教師部分學校申請過則會顯示不可再申請,故請將教師教材存放學校,供其他教師繼續使用)。 3、 國教署提供之經費有限,請承辦人於開班完成後盡快申請,經費用罄為止。 三、 請有教材需求之學校,於開班審核通過後111年10月7日前,至學習扶助111學年度網路填報系統(網址:https://priori.moe.gov.tw /report111/)完成旨揭案件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四、 檢送教材申請說明簡報一份。 五、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徐專責或 林專責(電話:03-3126250分機213) | ||||||
附件-1 | 376439893Y_1110006153_ATTACH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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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父母要知恩、感恩、報恩。 [622*4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