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97/02/20 09:18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邱俊琳 | 教務處 | 設備組長 |
消息摘要 | 電子校刊投稿注意事項 | ||||||
內容報導 | 一、投稿對象:學校老師、家長或小朋友皆可自行上網投稿。 二、投完稿後,需經由原班級的老師進行初審,審查通過後才會進入複審。 三、複審由教務處及裕德老師審查,審查通過後方能在網站上刊出。 四、為了作品的完整性及原創性,麻煩級任老師先就班上的小朋友進行初審,以利審查的作業,謝謝老師您的配合。 |
美麗的事物是永恆的快樂,它的可愛日有增加,不會消逝而去。 ---莎士比亞 [475*4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