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97/02/25 12:12 訊息類別 一般 發佈人 戴仁培 教務處 註冊組長
消息摘要 96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
內容報導 本就學費用優待對象如下:
(一)軍公教遺族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
(二)在撫卹期內之退役傷殘榮軍子女。
(三)台灣籍滯留大陸國軍人員之子女。
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3月20日前請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只有一門學科是必須教給孩子的,這門學科就是做人的天職。 ---盧梭 [763*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