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97/02/27 16:29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林敬傑 | 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消息摘要 | 教師創意教學獎實施計畫 | ||||||
內容報導 | ◎實施原則: 一、本計畫為推薦參加本縣「97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之初選,獲推薦方案經評選結果獲頒縣教學卓越獎之教學團隊,依名次順序錄取國中組三隊、國小組三隊、幼稚園二隊,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請參閱桃園縣97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暨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 二、本計畫之創意教學獎分為國中、國小、幼稚園等三組,國中、國小組各分七大學習領域評比。 三、參賽方案以團隊規畫設計為原則,評比以單一領域為主,跨領域則列入計分考量。 ◎參加對象: 一、桃園縣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組成之教學團隊,大專以上教師不得參加,若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該團隊參賽及獲獎之權利。。 二、前項教師教學團隊係由本縣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或代理教師3人以上5人以下所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三、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金質獎者。 更多詳情請參閱附件,歡迎有興趣的老師報名參加。 | ||||||
附件-1 | 桃園縣96學年度教師創意教學獎實施計畫.doc |
『不可能』只存在於蠢人的字典裡。 [44*4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