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98/02/02 09:46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蘇莉芳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公務人員申請因公涉訟輔助延聘律師費用案 | ||||||
內容報導 | 公務人員申請因公涉訟輔助延聘律師費用,需否有地方法院檢察署收文之律師委任狀始予認定疑義,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釋如附件 ,請參閱。 | ||||||
附件-1 | 49785191.pdf | ||||||
補充說明 | 若無法閱讀pdf,請安裝PDF閱讀器 |
問題不在於教他各種學問,而在於培養他愛好學問的興趣,而且在這種興趣充分增長起來的時候,教他研究學問的方法。 ---盧梭 [767*4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