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98/08/20 08:46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陳玉燕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轉知公教員工如因莫拉克颱風致房屋毀損或人員傷病且符合本縣急難貸款實施要點者得申請貸款,請 查照。 | ||||||
內容報導 | 依「桃園縣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三點規定,貸款項目共有4項:傷病住院、疾病醫護、喪葬及重大災害。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減年息0.025厘計算機動調整,還款期間由貸款戶自行擇定,最長分六年(七十二期)。請 貴單位協助符合申貸條件之同仁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函送本縣住福會核定貸款。 | ||||||
附件-1 | 980819桃園縣公教人員住宅貸款及急難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doc |
能否成為一個有所作為的事業家,關鍵之一在於你是怎樣度過業餘時間的。 ---土光敏夫 [517*4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