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98/08/31 12:43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陳玉燕 | 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消息摘要 | 主旨:函轉有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莫拉克颱風個人受災戶金融協助措施,請轉知所屬受災同仁視需要向貸款銀行申請,請 查照。 | ||||||
內容報導 | 一、依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98年8月25日住福企字第0980303094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個人受災戶減輕負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核定銀行對於受災之無擔保貸款借款戶,將提供貸款本金利息應繳款項緩繳6個月展延措施,到期得視受災戶財務還款負擔再延長6個月。另 貴屬同仁如曾申辦「貼心相貸」貸款而於莫拉克颱風有受災情形,可依上述規定向各貸款銀行申請緩繳本金利息款項,以紓解個人財務壓力安定家庭生活。 | ||||||
附件-1 | 98083144610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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