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04/11/17 10:03
訊息類別
一般
發佈人
邱淑貞
人事室
人事主任
消息摘要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就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定「未受刑事處分」疑義釋示一案。
內容報導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就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定「未受刑事處分」疑義釋示一案,請查照。
附件-1
104.1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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