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04/12/27 13:20
訊息類別
一般
發佈人
邱淑貞
人事室
人事主任
消息摘要
訂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內容報導
依教育局104年12月25日府教人字第1040306433號函辦理
附件-1
2015-12-25-14-56-7-nf1[1].doc
少年宜使若,若則志定。 ---湯斌 [6*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