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105/02/22 16:36 | 訊息類別 | 一般 | 發佈人 | 劉芷屏 | 教務處 | 註冊組長 |
消息摘要 | 函轉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勁梅校長獎」申請 | ||||||
內容報導 | 1.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之國小在校家境清寒學生經學校校長推薦,每校限1名。 2.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 3.欲申請者請填寫附件申請書,於3月1日前交至註冊組。 | ||||||
附件-1 | 104-2勁梅校長獎實施辦法.doc | ||||||
附件-2 | 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零四學年第二學期【勁梅校長獎】申請表.doc | ||||||
附件-3 | 104-2「勁梅校長獎」Q&A.doc |
吾愛吾師,但吾更愛真理。---亞里斯多德 [718*4661] |